Article 12

In force

管委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管理区域内的土地实施统一管理。

管委会应当结合功能定位,根据产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在土地类别、出让年限、出让条件、准入审核等方面创新土地供应方式,引导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