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鼓励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政府投资的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鼓励社会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确定的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域内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鼓励农村个人自建住宅等新建建筑参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