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绿色建筑按照国家规定由低到高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个等级。

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辖区内绿色建筑发展实际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要求。

绿色建筑发展要求,包含绿色建筑等级、建筑节能水平、装配式建筑建造比例、绿色建材应用、可再生能源应用等。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