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在境内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或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平等获得直接融资。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民营经济组织上市挂牌提供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0,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