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Not yet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的方式,及时受理并依法调查、处理。

种子使用者在种植后认为种子质量有问题的,可以自发现之日起至作物收获前的无霜期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投诉,并应当保持种植作物的田间自然状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田间现场鉴定。申请鉴定的,应当支付鉴定费用,结案后由责任方承担。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