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完善扶持现代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对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品种选育、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品种示范推广、种子储备,以及对制种大县给予扶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产业布局、合作协同、财税金融、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措施,加强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生产、更新、推广使用等工作,促进种业振兴。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