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草莓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标准从事草莓生产经营活动,并对其生产、加工、销售的草莓及其产品质量安全负责,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