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能源的调查、规划、开发、建设、利用、储存及其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新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氢能、生物质能等能源。

Local Regulations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