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4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地下管线管理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地下管线管理联席会商机制,协调解决地下管线管理的重大问题。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依照本条例做好辖区内地下管线管理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