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加强气象监测设施建设与维护,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地区信息共享。
气象监测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按照规定进行计量检定,确保监测数据准确。
气象监测设施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具体办法由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