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省行政区域内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是指在各级党委、人民政府领导和国家安全机关协调指导下,组织动员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开展防范、制止间谍行为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7,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