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多元参与机制。
居(村)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及时了解和反映居(村)民需求,组织居(村)民参与城市更新活动。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专业经营单位在相关部门监督指导下,根据城市更新需求积极参与城市更新相关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城市更新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更新的良好氛围。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