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Article 1In force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提出议案的权利,提高代表议案工作质量,发挥代表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Local Regulations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4, 202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