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评价、激励体系,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制度。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者培训项目,与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机构共建教学实训基地,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Local Regulations ·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