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征兵工作信息化建设,将其纳入政府电子政务规划和建设,提高征兵工作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兵役机关和宣传、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征兵工作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收集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