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应当在本市参加选举的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上次选举中已经登记的,可以直接列入选民名单。新满十八周岁的,迁入本选区有选举权利的以及本次选举前恢复政治权利的,予以登记,列入选民名单。上次选民登记后迁出本选区的和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不列入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选民年满十八周岁的计算时间,以选举日为准。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7,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