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任期内需要变更的,按照原推选方式进行。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