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居民委员会开展本社区公益活动或者社区服务项目,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经费支持,也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居民或者受益的驻社区单位筹集资金,还可以依法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募集资金。收支账目应当及时公布,接受居民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