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应当实行差额选举。

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社区党组织或者十名以上选民联合提名推荐。提名推荐候选人,应当从全体居民利益出发,推荐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为候选人。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利用黑恶势力从事非法活动,组织或者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或者邪教活动的,不得作为候选人。

提名推荐的候选人人数较多时,经居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对提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预选,并按照得票数确定候选人。经预选确定的候选人人数应当多于居民委员会成员应选名额二至三人。

候选人产生后,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候选人姓氏笔画顺序张榜公布,并在五日内举行选举。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