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历史地段,是指未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且不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能够真实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历史格局和文化特色,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地段。

(二)古镇,是指尚未公布为历史文化名镇、具有特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格局的镇或者街道。

(三)古村,是指尚未公布为历史文化名村或者传统村落、具有特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格局的村落。

(四)历史街巷,是指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内涵、特色明显、保存完整、对总体风貌特征起着重要作用的街巷。

(五)传统风貌建筑,是指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历史地段、古镇、古村的保护范围内,除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外,具有一定建成历史,对整体风貌特征形成具有价值和意义的建(构)筑物。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