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企业工会负责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并依法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选举职工代表的工作和征集职工或者职工代表提案工作,负责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提出会议建议议题;
(二)组织职工代表监督有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决议的执行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和职工合理化建议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厂务公开情况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四)组织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和科学知识,增强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提高职工议事能力;
(五)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有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