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Chapter 5 其他规定Article 52In force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之间,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1, 2026Article 5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