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9

In force

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改造工作,按照相关规划组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和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加强管理,保持正常运行。

村庄应当按照相关规划建设公共厕所,推行农村户厕改造,逐步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7,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