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档案馆和其他档案保管单位应当加强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需要,通过提供资政信息、举办展览、编辑出版史料汇编和档案图书、拍摄制作音像制品等形式开展档案编辑研究、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档案文化宣传推广等工作。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通过编写村史村志、陈列展示等方式,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