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条例/Chapter 6 监督管理Article 40In force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征求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登记管理机关结合行业协会商会报送的年度报告,依法对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年度检查。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Article 3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