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自律公约、职业道德准则、竞争规范等自律制度,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引导会员自律;对违反自律制度或者行规行约、损害行业整体形象的,可以按照章程采取警示、通报等自律措施。

行业协会商会会员对行业协会商会实施行业规则、行业自律措施或者其他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请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复核。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