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按照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财务和银行账户,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和业务范围使用财产,维护财产安全,保障财产价值,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
财政、税务部门应当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的票据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使用财政票据或者税务票据。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