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城市副中心应当以数智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有机衔接市、区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充分复用既有建设成果,推进设施联通、数据融通、平台互通、业务贯通,建设智慧城市,提升城市规划、建设、运行、治理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