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将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未告知保护方案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通知燃气企业。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2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