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发生因涉及患者死亡、重度人身残疾等重大医疗纠纷或者因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派人赶赴现场,指导、协调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疏导,引导医患双方依法妥善解决医疗纠纷。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