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以及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检疫采取在申报点填报或者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申报。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