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历史文化名镇应当维持河道的自然形态和历史风貌,合理布置生态绿化、人文景观、休闲休憩等设施。

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河湖水系系统治理,采取水岸联动、沟通水系、调活水体、修复生态等措施,加强跨界水体共保联治,提升河湖生态品质和功能。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