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结合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布局农产品基地,采取措施扶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

鼓励社会力量对农产品基地建设进行资金和技术投入。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