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重大火灾事故、较大火灾事故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后一年内,由市人民政府成立评估工作组,组织开展火灾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后,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开展火灾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火灾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