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明确内部监督主体、范围、程序、职责,综合运用调查、线上监控、审核、评价等方式开展财会监督,并保障内部监督机构或者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