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全链条培养制度,加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发现、遴选和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长期稳定支持、接力培养机制,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主持或者参与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提高担任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等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为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加快成长创造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