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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force

本市加强与长江三角洲区域相关省、市的交流合作,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推动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和监管规则,着力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优化事项业务规则和办事流程,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和电子证照互认,推动“一件事”集成服务,提升长江三角洲区域整体营商环境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