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本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中的作用,营造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生态,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鼓励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加快建设成为高水平人才高地。

本市依托市、区两级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人才引进、落户、交流、评价、咨询等便利化专业服务。

本市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出入境、停居留和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便利。推进建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上海国际服务门户网站,为常住外国人提供政策咨询、居留旅行、法律援助、语言文化等社会融入服务。推广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应用。通过“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办理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办结。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