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Amended公安机关实施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经营者建立内部治安防范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二)实施特种行业的许可和备案,定期将许可和备案的特种行业经营者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开展治安检查,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四)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处理治安灾害事故;
(五)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治安防范培训;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