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可以对特定货物的出口采取限制或者禁止的临时措施:

(一)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异常情况,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二)出口经营秩序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三)依照对外贸易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 State Council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