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考核,对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与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实施监督管理。县(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与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公安、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