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实施职业教育“双元制”改革。

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建设“双元制”专业,开设“订单班”、中国特色学徒制班、现场工程师班(学院)等,共建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双元”实践中心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平台,引导企业深度参与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实施、实训组织和质量评价。

Local Regulations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