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市、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实施以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为序列的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