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构建绿色能源支撑体系,持续深化用电营商环境改革,推动供电接入服务关口前移、建设项目电力需求提前匹配,保障创新创业主体用电需求。

供电部门应当全面落实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各项举措,优化业扩报装服务,推进办电便捷化,促进供电高质化。

Local Regulations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