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符离集烧鸡保护与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符离集烧鸡保护和发展协调机制,科学、合理配置资源要素,推动符离集烧鸡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科技、商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符离集烧鸡保护与发展相关工作。
埇桥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符离集烧鸡保护与发展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