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符离集烧鸡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一)挖掘符离集烧鸡历史渊源,搜集、研究和整理符离集烧鸡传统制作技艺、饮食文化、民风民俗、故事传说等;

(二)支持建设符离集烧鸡文化博物馆、技艺传习所等;

(三)发挥符离集烧鸡制作技艺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作用,积极推荐符离集烧鸡制作技艺项目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四)鼓励符离集烧鸡生产经营主体开设观光工厂、体验工坊,打造特色文旅消费场景,开发符离集烧鸡主题研学线路;

(五)加强符离集烧鸡文化的宣传推广,鼓励和支持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符离集烧鸡文化的宣传报道,扩大符离集烧鸡品牌影响力。

Local Regulations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