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以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离岗创新创业。

Local Regulations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