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镜泊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牡丹江市、宁安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对镜泊湖及其集水区域的水资源、水域及其岸线、水土保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牡丹江市、宁安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镜泊湖集水区域内的农业投入品施用、农业废弃物处置、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指导,对镜泊湖及其集水区域的渔业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牡丹江市、宁安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镜泊湖集水区域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实施指导。
牡丹江市、宁安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林业草原、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文化旅游、财政、公安等有关部门以及牡丹江海事管理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镜泊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