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对闲置办公用房,可以按照规定采取调剂使用、转换用途、置换、出租等方式及时处置利用。

同一区域内闲置办公用房可以跨系统、跨层级调剂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