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为不能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肄业)生开展一定期限的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5, 2026